1、重大投資項目與氣候可行性論證
要籌建重大投資項目,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必須先行,這在國際上早已是常規(guī)的工作程序。比如,1999年建成的日本明石海峽大橋(跨本州—九州海峽),提前13年就在工程位置建起200多米高氣象塔進行工程氣象觀測,氣象觀測工作一直做了13年,確保了大橋的順利建成和安全;國內近幾年建成或正在籌建的許多大型項目也十分重視氣候可行性論證,如浙江杭州灣大橋、廣東大亞灣核電站,其前期氣象觀測和工程氣候可行性研究均開始于3年前。反之,如果不進行充分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氣象災害可能給重大投資項目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及環(huán)境的破壞,如蘇格蘭的泰(Tay)橋和美國的塔科馬(Tacoma)懸索橋就是因為不重視橋梁設計的氣候可行性論證,造成大風毀橋的事故。
浙江杭州灣大橋效果圖
2、城市規(guī)劃與氣候可行性論證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fā)展,氣象參數與城市建設關系越來越緊密。比如,“水浸街”一直是城市之患,2004年7月10日,一場來勢迅猛的暴雨突襲北京,大部街道積水,有些地方水深達2米多,造成城市交通癱瘓;2004年7月11日桂林市大雨傾盆,日降水量達128毫米,造成桂林市內澇成災。據調查,一個很主要的原因在于制訂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進行市政建設時,未能充分考慮當地的氣候特點和氣候變化。
天氣氣候條件與城市發(fā)展、人居環(huán)境的關系十分密切,如果城市規(guī)劃不當,會產生雨區(qū)的轉移、降水量減少、水資源的安全受到威脅。如北京20年來的暴雨日數分布的中心已經從密云水庫的上游轉移到下游,同時年平均降水量也減少了,造成密云水庫蓄水減少,導致北京目前十分缺水。究其原因,可能是北京20年的城市發(fā)展影響了小氣候,把降水分布轉移了。
編輯:郁海蓉